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 工作动态
 
【重要通知】兰州市肺科医院开诊告患者书
2022-09-01 来源: 点击:1086

开诊通知

尊敬的患者朋友:

兰州市肺科医院于2022829日(星期一)恢复正常诊疗工作,为保障您身体健康和就医安全,结合目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将最新就诊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No.1 就诊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

No.2 就诊要求

根据省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医疗救治《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甘疫防救治明电〔202240号)要求:

除急危重症等特殊情况外,所有患者及陪护需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就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24-48小时之间的,请先到医院门口核酸采样点完成采样,凭采样点发放的“已采样”凭条进院就诊。无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非急诊患者,不得进入医院就诊。

需要住院的患者须出具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办理住院手续(办理住院的同时需进行我院的核酸检测)。无24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急诊入院患者进行快速核酸检测阴性后收住过渡病房;所有陪护人员须持24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随患者入院陪护。

“非绿码”患者请前往“非绿码”定点医院就诊(我院为绿码患者就诊医院)。有发热等新冠肺炎十大相关症状的患者请前往设有发热门诊的医院就诊。

No.3 预检分诊

所有来院人员均须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在医院预检分诊处配合出示24小时核酸报告,并在检测体温后,保持“1米线”间隔有序排队进入。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人工查验并做好信息登记,检测体温后进入医院。

No.4 其他要求

“健康码”异常、“行程码”显示途径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新冠十大症状(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的就诊及陪同人员,按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至其他具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进行排查,排除新冠肺炎感染风险后再到我院就医。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兰州市肺科医院

2022827  


 
 
 
 
版权所有:兰州市肺科医院(甘肃省传染病医院、甘肃省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
联系电话:0931-8321447  联系地址:兰州市北滨河中路968号
Copyright © 2014 www.lzsfky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陇ICP备1400108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