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院职责及机构设置 二、医院预算收支增减变化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 (二)项目支出情况 (三)“三公”经费 三、医院运行经费安排 四、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五、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七、名词解释 一、医院职责及机构设置 兰州市肺科医院前身为甘肃省结核病防治院, 始建于1957年。1992年12月更名为兰州市肺科医院。2010年9月,经甘肃省卫生厅批准,医院增挂“甘肃省传染病医院”院名。是我市唯一一所集传染病预防、医疗、保健、康复为一体的专科医院。同时还肩负着全省各类传染病的救治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救治任务。 医院现有业务用房建筑面积约2.3万平方米,核定运行床位240张,负压病房8间,备用床位80张,人员编制295人。 医院设有12个行政管理科室及8个临床、4个医技科室。拥有螺旋CT、CR、DR,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微生物分析系统、电子纤支镜、肺功能仪、血液气体分析仪、心电工作站等先进诊疗仪器。近期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新增检验、检查及护理设备,进一步提高了医院的专业化诊疗水平,其中儿童支气管镜的配备更是填补了我院对儿童呼吸道疾病诊断的空白,也为患者带来了更大的便利。 二、2019年医院预算收支增减变化说明 (一)基本支出 2019年基本支出567.74万元,与2017年基本支出预算1495.41万元相比减少927.67万元,比上年同期降低62%。其中财政拨款床位补贴547.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离退休人员经费20.54万元,主要用于发放离休人员工资及取暖费。 (二)项目支出 2019年项目支出总额为2001.64万元。分别为:重点学科建设补助资金
600万元,省拨定额补助资金20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医用卫生材料,公立医院价格改革补偿37.13万元,供暖天然气22.5万元,承担公共卫生补助资金142.01万元,维修改造一期工程1000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 我院为差额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中对“三公”经费及其他费用等均未作安排,由医院自行承担。 三、医院运行经费安排 财政性经费补助仅包括床位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经费补助,对机关运行其他费用未作安排。 四、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9年项目资金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兰州市2019—2020 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执行采购程序。采购预算共600万元,全部为医疗设备购置费万元。 五、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近年来医院硬件设施逐步健全、先进医疗设备陆续投入使用、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体系建设日臻完善,经过系统的人才培养,医院业务范围不断扩大,医疗水平稳步提高。2019年将进一步改善整体就医环境,提升传染病医院的院感控制能力和管理效能,更好的为患者服务。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19年度我院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七、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三公”经费: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的是工作人员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兰州市肺科医院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套表 1.收支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3.收入总表 4.支出总表 5.一般预算支出表 6.基本支出表 7.三公经费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x 兰州市肺科医院2019年市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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