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肺科医院维修改造工程对招标代理公司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合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兰州市肺科医院维修改造工程 2、建设单位:兰州市肺科医院 3、建设地点:兰州市肺科医院院内 4、资金来源:财政专项资金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招标代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应工程的招标经验,且为本单位正式在职人员,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4、投标人需到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机关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需提供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5、报名时须提交下列资料: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能够真实反映投标人近三年(2014—2016年)来业绩的证明材料。以上资料请准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企业公章。 三、报名时间: 1、报名方式:请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在兰州市肺科医院办公室进行报名。 2、报名起止时间:2016年11月14日 — 2016年11月16日。 联系电话:13919257080 联 系 人:陈主任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18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请在此时间前送达。 2、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有效身份证明,准时参加,否则不予受理。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和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不予接受投标文件。
兰州市肺科医院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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