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兰州市医保局的领导下,根据《关于开展2014年度兰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年度综合考核的通知》(兰医保【2014】168号)的文件要求,为严格履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促进各定点医疗机构认真执行医疗保险政策和规定,更好地为参保人员服务。保障城镇参保职工的基本医疗需求,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根据以下考核标准:1、医疗保险基础管理情况;2、医疗保险用药管理;3、医疗保险服务管理、4、医疗保险质量管理情况,5、医疗费用结算与管理情况;6、医院信息化建设与管理情况;7、社会评价情况;8、政策规定的各项管理指标完成情况等方面进行考核。并抽取职工、居民医疗保险病历60份,主要反馈问题有以下几方面 :1、不符合入院标准;2、抗生素及限制用药不合理;3、诊断依据不合理等几方面。根据专家反馈的以上问题,我院将组织各科主任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严格控制住院费用,合理使用医保基金,进一步加大考核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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