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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传染病防治法》助力结核病防治:定点医院体系全面升级
2025-05-12 来源: 点击:27

近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六十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对肺结核患者进行治疗对具有传染性的肺结核患者进行耐药检查和规范隔离治疗,对其密切接触者进行筛查。这一规定有着深远的意义,结核病定点医院在肺结核防治中扮演着无可替代的关键角色,标志着我国结核病防治体系进一步优化,为终结结核病流行目标提供了更强法律保障。

  结核病科温馨提示:

 若您或身边人出现疑似结核病症状,请立即联系属地疾控中心或前往定点医院检查。早发现、早治疗是战胜结核病的关键。

肺结核是由结核分枝杆菌引发的严重危害公众健康的慢性呼吸道传染病,主要通过呼吸道传播。当肺结核患者咳嗽、打喷嚏、大声说话时,会将带有结核分枝杆菌的飞沫播散到空气中,健康人吸入后就有可能感染。常见症状包括咳嗽、咳痰≥2周,咯血或痰中带血,还可能伴有低热、盗汗、乏力、体重减轻、食欲减退等全身症状。

新修订的传染病防治法中关于肺结核患者定点医院治疗的规定,从诊断、治疗、管理、经济支持以及健康科普等多方面,为肺结核防治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从诊断、治疗方面看结核病定点医院的医务人员在结核病诊断治疗方面更加专业经验丰富。他们时刻关注并掌握着最新的诊断技术,面对肺结核患者时,能够快速、精准地作出诊断,为后续治疗争取宝贵时间。在治疗上,定点医院采用国际认可的标准化治疗方案,依据患者的具体病情,如病情严重程度、是否耐药等,制定个性化治疗计划,确保治疗效果最大程度减少结核菌传播,降低疾病对患者及周围人群的危害。

从经济角度看:在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治疗活动性肺结核,患者可以享受政府减免治疗相关政策。对于普通肺结核患者,抗结核规范性治疗方案所涉及的相关药品和检查费用部分予以减免,大大减轻了患者的经济压力 。

兰州市肺科医院(甘肃省传染病医院、甘肃省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结核病科

兰州市肺科医院(甘肃省传染病医院、甘肃省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是省、市、区三级结核病定点医院,是兰州市近郊四区唯一家结核病治疗的定点医疗机构,我院结核病科目前开设一个病区结核门诊。现有医护人员16人,其中副高级职称3人,中级职称5人。科室设施齐全,在结核病的治疗方面积累了丰富的临床经验,有较高的诊治水平。对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结核性脑膜炎、心包结核、肝结核、肾结核、生殖器结核等各种结核病,进行规范的诊断及治疗。科室开展经支气管镜下治疗支气管内膜结核、支气管扩张、狭窄,经皮肺穿刺介入治疗和活检诊疗技术,临床效果显著。科室拥有目前国内先进检测技术,鉴别用y-干扰素释放试验双因子检测、Genexpert检测、熔解曲线耐药结核检测技术、分枝杆菌的菌种鉴定及十余种药物的敏感试验等国内一流的诊断技术,为结核病的治疗提供了科学依据。使结核病患者的诊断治疗及管理更加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

结核病科全体医护人员秉承“一切以病人为中心,以控制传染病为己任”的理念,奉行严谨认真的工作作风,秉承“十个多一点”的暖心服务,竭诚为广大患者提供最优质的服务和最精湛的医疗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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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核门诊:兰州市肺科医院4号楼1楼

结核病科 : 兰州市肺科医院3号楼2楼 

门诊时间:周一 至 周五 8:00-12:00 14:00-17:00

结核门诊咨询电话:18189582982

结核病科医生办公室电话: 18189688552
结核病科护士办公室电话: 18189688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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